Post By:2006/5/11 1:02:05
三十而立,说起什么粉丝真的是不屑一顾了。蓦然回首,十多岁的时候最喜欢的歌星只有一个,那就是齐秦。
喜欢他的北方的狼和他的冬雨,也喜欢王祖贤在他的MTV里一笑一颦。可惜美女喜欢财子,可怜的齐秦只好一直形影想吊,说起来他也算是帅哥,而且这么多年没听说他有什么绯闻。多好的人呐,不应该姓齐,叫雷锋得了。
看来真的是男人不坏女人不爱了。
读大学的时候我留了一头长发,古力特不是原型,脑海里永远只是齐秦的影子:一头长发、皮夹克、牛仔裤,虽然我没有他那么高大英俊。
好象自打王祖贤离开他以后,他就没写过什么好歌了。
在流行北方的狼的日子里,城里高矮胖瘦的男人都学会了拖着一头高大的狼狗走路。也许是夸张了些,不过我真的是亲眼所见:一个矮个子被一头畜牲拖着满街上跳下窜。应该说宠物热就是从那时候开始的吧。
怀念齐秦。